各相关认证企业:
为更好地执行国家认监委印发的《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》(认监委公告2025年第9号),北京绿林认证(BGFC)按照上述公告的相关要求对BGFC-GZ-P13 《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》、BGFC-GZ-P17 《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》、BGFC-GZ-P25 《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》、BGFC-GZ-P26 《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采暖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分级》进行了修订。
现将实施新版规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自修订发布之日起,申请人应按新版实施规则申请认证,北京绿林认证(BGFC)将采用新版规则开展各项认证活动。
北京绿林认证有限公司
2025年9月
